关于交通事故刑事认定的标准是哪些
一、关于交通事故刑事认定的标准是哪些
需重点关注两点:
1.行为人的主观过失因素;
2.当事人是否存在交通违规行为及产生的不良影响。
只有行为人因为交通事故带来后果并对此承担责任,才会被认定为罪。
交通事故涉及民事与刑事责任两种,针对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关乎责任确立和程度。
明确刑事责任划分后,方能确定具体的责任范畴。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四要件有什么
该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四个要素:
1. 本罪的责任主体应是一般的自然人;
2. 其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失心理状态;
3. 此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性;
4. 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因过失而导致交通设备遭受损害,从而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最终导致火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或者损毁,并引发了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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