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警察来了,可以自己协商不立案吗
一、交通事故警察来了,可以自己协商不立案吗
在警方抵达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后,部分情况下,事件有可能通过各方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协商来达成和解进而撤销报警程序。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并非所有种类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通过这种自发的方式得到妥善解决。
举例来说,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等严重问题,那么和平解决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当双方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分歧或者有人受伤并且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时,仅仅依赖于自我解决恐怕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这时候就需要交警部门的介入进行协助处理。
即使双方已经自行达成和解并签订了相关协议,但如果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仍然有权根据协议以及其他确凿的证据向警方再次报案,甚至可以前往医院寻求医疗救助并向提起诉讼以解决争端。
为了确保能够妥善处理这次交通事故,双方都应该尽可能地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任何时候都能从容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上法庭谁吃亏
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一方明显比另一方更为被动。
众所周知,法律所设立的初衷便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其原因往往是由于某一方的疏忽大意或双方共同行为所致。
即便事件最终诉诸于法庭,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责任的明确划分进行裁决,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一方无疑将处于相对不利的境地,因为他们自身确实存在过错,给对方带来了无法避免的损失。
如果双方均负有同等责任,那么他们之间的地位便相当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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