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跟谁过
一、离婚后孩子跟谁过
离婚后孩子跟谁生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从孩子年龄方面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情况。
孩子为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等。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同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是否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多种因素来判定孩子跟哪一方生活更合适。
二、离婚后怎样领养孩子
离婚后领养孩子需遵循以下法律规定和流程:
(一)
1.领养人应年满三八周岁。如果是无配偶者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八周岁以上。
2.领养人应具备抚养、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这包括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适宜的居住环境等。
3.领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二)领养流程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提交相关材料,例如领养人的居民簿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
3.民政部门会对领养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领养登记证。
需注意,离婚并不影响领养孩子的资格,但领养人要确实满足领养的各项条件,并依法办理领养手续。
三、离婚后多久接孩子
离婚后接孩子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定时长。这通常需要根据离婚时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是,那么在中可以详细约定接孩子的具体时间安排,例如每周的哪几天、如何分配等。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不违反和损害孩子利益,这种约定就是有效的。
如果是,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探视孩子(包含接孩子)的时间。一般会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习惯、父母双方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以及孩子的意愿(孩子达到一定年龄能表达自己意愿时)等。例如,可能判决一方每周探视孩子一天或者每月探视若干次,包括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居住一定时间。总之,无论是协议还是诉讼,目的都是在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父母与孩子的相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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