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因素:
(一)孩子年龄方面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双方抚养能力方面
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程度等。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较高的教育水平等,在争夺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三)孩子意愿方面
八周岁以上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的,法院会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品德、是否存在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
二、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标准
离婚时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孩子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双方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条件对孩子成长有利。如果一方经济状况较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等资源,在判定抚养权时会被考虑。
(三)孩子的成长环境。例如孩子一直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或者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利于孩子成长等情况。
(四)双方意愿。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作出判决。
三、防止离婚后再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如果要防止离婚后对方再争夺孩子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在或者相关法律文件中明确:
(一)明确抚养权归属
1. 在协议中清晰写明孩子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例如“双方一致同意孩子(孩子姓名)的抚养权归(抚养方姓名)所有”。
2. 详细列出抚养权包含的各项权利,如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决策、医疗决策等方面的主导权等。
(二)约定探视条款
1. 合理规定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比如“探视方(未获得抚养权方)每周可探视孩子一次,探视地点为(具体地点),探视方式为(如将孩子带出或仅在固定场所探视等)”。
2. 明确违反探视条款的后果,避免未获得抚养权方以探视受阻等理由争夺抚养权。
(三)规定抚养权变更的限制条件
1. 只有在出现重大且法定的事由时,如抚养方存在严重虐待孩子、丧失抚养能力等情况,才可以变更抚养权。
2. 要求变更抚养权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如经由法院判决等,不能仅凭一方意愿随意变更。
在书写这些条款时,要确保符合的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并进行起草或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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