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了孩子离婚怎么判
一、打掉了孩子离婚怎么判
在涉及到因女方外遇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女方是否能够维持稳定的婚姻关系并不是确定孩子归宿问题的核心关键因素。
在类似的争端中,如果焦点集中在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孩子分配上,等司法机关将会根据以下一套详细的评估准则来作出裁决:首先,当孩子年龄还不满两周岁之际,作为母亲通常有权利获得孩子的权益。
如若在此期间女方出现了如下几种状况之一,则必须将抚养权交付给男方行使:(1)长时间忍受着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类别严重疾病带来的痛苦,导致其身体条件无法适应子女的共同生活;
(2)尽管具有抚养能力,但未能尽到应有的责任,并且男方明确提出子女应与其共同生活的要求;
(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保证孩子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其次,针对年满两岁以上的孩子,法庭将根据各方所提供的具体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和对比,以期为未成年子女找到最有利于他们成长的解决方案。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出生的孩子怎么判
在夫妻离异后,新生儿通常情况下将由女方享有抚养权。
(一)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倾向于判归女方所有。
此阶段的孩子属于婴儿期,为了确保他们的正常发育和成长,通常情况下应当跟随母亲生活。
仅当出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时:
1.若母亲身患久治难愈且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例如,癌症),则孩子不适宜与之共同生活;
2.若母方具备抚养条件但却未能尽到抚养义务(即存在遗弃、虐待子女的行为),而父亲坚持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如母亲被判处监禁、劳动改造、身体残疾严重、母亲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产生了显著的不利影响),确实无法让子女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4.如果父母双方就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跟随父亲生活达成协议,并且该决定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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