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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3-21)普法百科5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

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有两种方式: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

一、协议变更

1.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份抚养权变更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变更抚养权的意愿、变更后的抚养方式、的承担等相关事项。

2. 签订协议后,最好将协议进行公证,虽然公证不是必须的,但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二、诉讼变更

1. 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协商一致,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例如,抚养方是否出现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况。

3. 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变更抚养权的主张,例如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方面的证据。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呢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

1. 一般随母方生活。

2.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1.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法院判决抚养权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三、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费怎么算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确定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计算通常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抚养费数额确定原则

1.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例如,一方月收入8000元,按照百分之二十计算,每月应支付1600元抚养费。

2.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从事个体经营,可参考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特殊情况考量

1. 子女实际需要。如果孩子有特殊的、医疗需求,如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者就读私立学校等费用较高的情况,抚养费数额可能会适当增加。

2. 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生活成本不同,发达地区生活水平高,抚养费数额可能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可能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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