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了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沟通:先尝试与对方理性沟通,向其解释探视权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并且孩子的成长也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通过和平协商,可能解决探视受阻的问题。
2. 寻求调解:可以请求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这些组织可以从维护家庭和谐、孩子健康成长等角度出发,对对方进行劝导,促使其配合探视。
3. 法律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的或者判决书关于探视权的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并不是强制将孩子带到探视人面前,而是通过警告、罚款等方式促使对方配合探视权的行使。
二、离婚了姥姥姥爷有探望权么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姥姥姥爷有法定的探望权。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延伸。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姥姥姥爷与孩子有深厚的感情联系,他们可以通过孩子的父母协商来实现对孩子的探望。若孩子的父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姥姥姥爷定期探望孩子,这是基于家庭内部的友好协商安排。但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同意,姥姥姥爷不能基于法定权利强行要求探望。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姥姥姥爷对孩子尽了较多抚养义务,并且探望孩子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等情况下,也可以尝试通过向法院提出适当请求,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判定是否给予一定的探望机会,但这并不是一种法定的探望权。
三、离婚后孩子爷爷和奶奶有探望权吗
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法定的探望权。
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法律明确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这是因为探望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交流和情感维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这种关系具有天然的紧密性和独特性。
虽然爷爷奶奶与孩子之间也存在亲情关系,但在法律没有赋予其探望权的情况下,他们不能以探望权为由要求强制探望孩子。然而,如果孩子的父母双方同意爷爷奶奶对孩子进行探望,这是基于双方的自愿约定,这种约定在不违反、不损害孩子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可的。并且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爷爷奶奶对孩子的成长有着特殊的积极影响等,法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可能会考虑给予他们适当的探视机会,但这不是基于法定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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