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后孩子归谁
一、深圳离婚后孩子归谁
在深圳离婚时孩子归谁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年龄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二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愿意随父或母生活的,应当优先考虑。
(二)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程度等。例如,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生活和教育资源的一方可能更有优势,但这不是唯一决定因素。
(三)其他特殊情况
如一方存在、虐待孩子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该方。
二、离婚后小孩归谁好
离婚后小孩归谁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一)年龄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情况。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等情况。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他们可以表达自己想跟父亲还是母亲生活。
(二)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
1.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状况,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良好的居住条件、接受教育的条件等。
2.还要看抚养方的品行、生活习惯等是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例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就不利于抚养孩子。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的归属问题。
三、后孩子归谁所有
复婚不改变原来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的约定或判决。
如果复婚之前已经通过协议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复婚后,若没有新的协议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依旧在原来约定的一方。如果之前是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权,同样,复婚后在没有新的法定变更事由并经法定程序变更之前,孩子抚养权维持原判。
只有在复婚后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才可能变更孩子抚养权。比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者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总之,复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取决于之前的约定或判决以及是否出现法定变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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