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判决
一、在我国离婚孩子房子怎么判决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及房产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考量因素。
关于孩子抚养权: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除外。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优先考虑;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也会倾向于判归该方。
关于房产: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房产为婚后购买,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问题
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若一方经济状况良好,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医疗等条件,会在争取抚养权上有一定优势。
(二)孩子的年龄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抚养意愿和陪伴时间。一方有强烈的抚养意愿且能给予孩子较多陪伴,对孩子成长有利,在抚养权争夺中也更具竞争力。
此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支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或一次性给付。双方也可协商轮流抚养孩子,只要有利于孩子成长且双方能达成一致。
三、离婚孩子执行是怎样的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执行,主要有以下情况:
(一)协商执行。若双方能就探视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便按照协商结果执行。比如双方约定每周某几天、特定时间段,一方可将孩子接走探视等。
(二)法院判决执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例如判决每月探视几次、探视地点等。
在执行过程中,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可采取多种措施,如对阻碍方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强制其配合。同时,若一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孩子有不良影响,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限制其探视权。总之,探视权的执行旨在保障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法权益,以及孩子能正常与父母双方交流、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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