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合同在哪获得的
一、孩子抚养合同在哪获得的
并不存在专门名为“孩子抚养合同”这样一种标准的、特定来源的。
如果要拟定有关孩子抚养的协议,可以自行起草。在起草时明确双方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金额与方式(如每月支付数额、支付时间、支付账户等)、探视权的具体安排(包括探视的频率、时长、方式等)等重要内容。
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相关帮助来拟定抚养协议:一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依照相关来起草严谨且符合需求的抚养协议;二是部分司法部门的官方网站可能会有一些指导性的协议模板供参考,但使用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二、孩子的抚养权在哪更改
孩子抚养权的更改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协议变更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双方签字后,自行变更抚养权即可。这种方式相对简便,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但要注意最好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诉讼变更
1. 起诉主体:可以是孩子的父母一方,也可以是孩子(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孩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2. 起诉条件:存在法定的变更事由,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况。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孩子的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三、孩子抚养权在哪里起诉
孩子抚养权起诉的管辖法院一般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如果孩子抚养权纠纷是在诉讼中涉及的,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例如,双方在A地,被告的住所地在B地,那么可以选择在B地或者A地的法院起诉。
2. 若单独就孩子抚养权提起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在C地,但长期居住在D地,D地就是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D地基层法院起诉。
3. 如果被告存在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措施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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