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其一,孩子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其二,双方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背景等。例如,一方经济条件优越,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资源,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更具优势。
其三,双方与孩子的感情及陪伴情况。若一方长期陪伴孩子成长,与孩子建立了深厚感情,对孩子的生活、学习习惯更为了解,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予以考虑。
此外,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一般不宜获得抚养权。
二、离婚能不能不给孩子
离婚后一般不能不给孩子抚养费,但存在特殊情形可免除支付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正常需求。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比如,支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或者支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等。
总之,正常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只有在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形时,才可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三、离婚小孩抚养费到几岁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因为此时子女已具备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
二是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若其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是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下子女客观上仍需要经济支持。
总之,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以子女成年为界限,但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保障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必要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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