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由谁承担责任
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由谁承担责任
在用工形式的发展中,用工单位处于主导地位,为了防止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同时也为了促使用工单位与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履行义务,《》九十二条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关于这一点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已有规定:第十条 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可见,从程序到实体上都已完成了因用人单位的行为使履行的劳动者权益受损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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