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罚怎么算结案
一、怎么算结案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有以下几种结案途径可供选择:第一,若当事人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则可共同前往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其次,如果在交警部门的主持和协助下,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能够达成共识,形成赔偿协议,亦应制作书面的《调解书》,并分别将该文书送达给各自的当事人,然后再赴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继;最后,若调解未果,则需填写调解终止单并送达给当事人,明确告知各方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二、普通交通事故对方怎么处理
1.务必保持现有的事故现场原状,避免动手迁移车辆及伤者;
2.在可能与时间赛跑的情况下,先行对现场责任作初步裁断;
3.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2进行报案处置;
4.由确认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致电其所投保的保险申请出险处理;
5.积极与另一方商榷是否有必要进行快速理赔处理;
6.一旦警方介入处理,务必将保存好《书》;
7.若需针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或选择进行快速理赔操作时,请务必要求对方留下押金,以现金形式为最佳,交换副本亦可作为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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