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的材料是怎样的
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患者的住院入院记录;
2.患者的出院记录;
3.医生出具的出院小结;
4.完整且连续的病历本;
5.由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6.在损伤初期以及治疗终结之后所拍摄的X光片、CT影像及其相应的诊断报告;
7.书;
8.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明文件(如身份证)或者证明文件;
9.伤残鉴定等相关法律文书。
《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交通事故过了诉讼期还可以诉讼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即使交通事故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仍然有权利提起诉讼。
如果被告方在庭审过程中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并且经过审理后认定该抗辩理由成立,则法院将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换句只要被告方没有行使其抗辩权,原告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意味着权利人失去了实体上的胜诉权,他们只是在程序上无法再主张自己的权益。
但这并不影响权利人继续行使其程序上的请求权。
三、重大交通事故的标准
所谓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在一次事故中导致至少一名人员丧生或两名以上人员受伤;或三名以上人员重伤但不超过十名;或是财产损失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未达到六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
与此相对应的,还有更为严重的特大交通事故。
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必须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由交警部门对现场展开详细调查,并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
鉴于此类事故可能涉及到人员伤亡,因此费用也将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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