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需提供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提供哪些证据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赔偿请求中,所必须准备并提交的各项证据主要涵盖:
(1)由医疗机构开具的有关治疗费用、住院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款项的收费凭证,以及与之配套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文件;
(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对于遭受财产损失情况的证据资料;
(4)对于导致伤残案件的赔偿请求,还需附上残疾程度鉴定结果。
在提起诉讼时,委托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递送书面形式的,同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交适量副本。
若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困难的情形,委托人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申诉,法院将会对此进行记录,并对被告方向其发出通知。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死亡。
二、上下班交通事故中可以申请鉴定以及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当员工在正常上下班过程中遭受了并非由其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来自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及火车等方面的意外伤害之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被视为范畴并给予认定,同时,也允许进行相关鉴定和赔偿请求。
在此所称的“上下班途中”,是专指从员工居住的场所前往工作地点之间所必须经历的道路里程,且在这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皆可被视为符合此定义。
如在员工进行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时遭遇的人身伤害事件,则不再具备被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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