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责方损失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无责方损失赔偿怎么办
当涉及到对交通事故中无过错方进行赔偿时,这主要取决于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车辆类型和实际状况。
通常情况下,分为如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是双方彼此都是机动车驾驶员,或是其中有一方是非机动车辆,而另一方既包括非机动车辆也可以是行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无过错方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那么他们就无需对事故负责并向对方赔偿。
第二种是有一方是机动车驾驶员,而另一方则是非机动车辆或行人。
在此情况下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非机动车辆及行人没有过错,因此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由此导致交通事故的损失,那么机动车一方是不用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二种情况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但仍然要承担一额的赔偿责任,最高不得超过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人生活费、住宿费、,被保险人依照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怎么判
关于犯罪之人的自首之后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内容详细如下:首先,对于未曾出现逃逸行为并且未涉及其他情节严重者的交通肇事犯罪情况中,如果能够坦诚地陈述其所实施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就应当被认定为自首,并可在此种情况下获得减轻或从轻的处罚待遇,最严重程度也只能判处三年以下的或者;其次,在同样未涉及到逃逸但存在着其他情节严重者的交通肇事犯罪状况之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顺利告知他人其所实施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那么依据相关,他可以在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范围内获得减轻或从轻的处罚待遇;再者,若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在逃逸之后能够主动自首,坦白自身的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真相,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应该享有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乃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期中获得减轻或从轻的处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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