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对继子有没有抚养权
一、继母对继子有没有抚养权
继母对继子在一定条件下有抚养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如果继母与继子共同生活,对继子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包括提供生活所需、关心照顾其学习和生活等,这种情况下继母与继子形成了法律上认可的抚养教育关系,继母便对继子有抚养权。比如,继母长期负担继子的生活费用,接送其上学等。
二是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时,若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母的抚养权与亲生父母的抚养权在一定程度上同等对待。但若生父与继母离婚,继母一般不再具有抚养权,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继母继续抚养。
三是生父去世的特殊情况。若生父去世,继母与继子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母可继续抚养继子,承担起相应的监护职责。
二、拖欠不给怎么办
若一方拖欠抚养费不给,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协商解决。直接与对方沟通,明确指出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尝试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计划和期限,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这既能保障孩子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
二是申请调解。可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这些组织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劝解和协调,促使拖欠方履行支付义务。
三是提起诉讼。若协商和调解均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判决拖欠方支付抚养费。若拖欠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支付,另一方可以在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法院有权采取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抚养费的支付。
三、如何追加孩子的抚养费
追加孩子抚养费,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是协商解决。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与另一方就增加抚养费事宜进行沟通,说明孩子实际生活需要,如教育、医疗等费用的增加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新的抚养费数额,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是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抚养孩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费用增加的凭证,如学费发票、医疗费单据等;孩子实际生活状况的证明,如孩子因成长需要特殊照顾或培训的相关材料;当地生活水平提高的相关数据等。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及双方的收入状况、负担能力等,来判定是否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若法院判决支持,而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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