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了还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后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协议变更。若双方都愿意变更孩子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成长,可经协商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该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诉讼变更。若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另一方不同意,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断。比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者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形,法院一般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总之,离婚后只要存在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争夺并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离婚带两个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请吗
离婚后,带两个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请抚养费。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所以,带两个孩子的一方作为直接抚养人,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需求。
二是抚养费的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三是申请途径。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带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三、离婚一方必须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给抚养费,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一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若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允许的。比如,双方协商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通过支付房屋折价款等其他方式对子女抚养进行补偿,从而约定不再支付抚养费。
二是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经法院核实属实,可适当减免抚养费的支付。例如,一方因重大疾病或导致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但一般情况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需求。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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