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
一、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一)证明自身抚养条件优势的资料。例如自身的,用以表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明,证明有稳定、适宜孩子居住的住所。
(二)证明自身抚养意愿和能力的材料。比如自己过往照顾孩子的记录,包括陪伴孩子学习、参加活动等方面的照片、视频、证言等,体现自己对孩子的关爱和付出。
(三)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若对方存在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可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若对方有暴力倾向,可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
(四)孩子意愿的相关材料。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有重要作用,可通过孩子书写的意愿书等形式呈现。
此外,还需准备好离婚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等,以便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二、离婚后问题,法律如何规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抚养权归属。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三、没离婚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费用多少
在未离婚的情况下,通常也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若夫妻一方存在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比如长期不支付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另一方为了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需求,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关于起诉抚养费的费用,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案件受理费,根据《用交纳办法》,抚养费案件通常按照财产案件标准收取,若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具体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另一方面是律师代理费,这并非法定必须费用,若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费用需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等因素综合考量,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总之,具体费用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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