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已十八岁,但还在就读,是否还要互相津贴
一、离婚后孩子已十八岁,但还在就读,是否还要互相津贴
在离婚后孩子已年满十八岁且还在就读的情况下,是否需要互相津贴需分情况来看。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支付期限角度而言,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通常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也就是说,从法律一般性规定来讲,孩子成年后,父母不再有法定的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另一方面,若孩子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在就读大学等高等教育,在法律上父母并无强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从亲情和实际情况出发,若父母有经济能力且愿意支付一定费用支持孩子完成学业,也是可以的。
总之,是否互相津贴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法律对此有不同的规定和考量。
二、给孩子买的保险,孩子意外死亡怎么办
当婚后财产给孩子买的保险,遭遇孩子意外死亡的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分析处理:
其一,若保险带有身故赔付条款,那么保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赔付金通常会支付给指定受益人。若指定了配偶、父母等作为受益人,赔付金将直接支付给相应受益人;若未指定受益人,赔付金一般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
其二,关于该保险所涉的婚后财产部分。若保费是用支付,在孩子死亡后,该保险相关权益的归属和分配,要结合保险性质、夫妻双方意愿等因素判断。若夫妻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依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割。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明确赔付规则和受益情况,同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保险金及相关财产权益。
三、补偿款应何时给孩子吗
离婚协议中补偿款给孩子的时间,通常取决于离婚协议的具体约定。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明确约定时间。如果离婚协议中清晰、明确地规定了补偿款支付给孩子的具体日期,那么双方应当严格按照该约定执行。比如约定在办理完毕后的一个月内支付,那么就应在这个期限内完成支付。
二是未明确约定时间。若协议中没有明确具体的支付时间,一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常理来确定。通常在涉及孩子的抚养、教育等实际需求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支付,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比如在孩子入学、重大疾病治疗等需要资金时及时支付。
此外,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给孩子,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律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支付补偿款,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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