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了,担保人会被追责吗?律师告诉你真相!
贷款逾期后,担保人会面临什么?
当借款人因资金链断裂、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贷款逾期时,很多担保人会陷入焦虑:“这笔债会不会落到我头上?”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类型,如果是连带担保人,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代偿全部债务;而一般担保人则需在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后,才承担代偿责任。
关键点:
- 银行会先联系借款人,若催收无果,会转向担保人追偿;
- 担保人资产可能被冻结或拍卖,包括房产、存款等;
- 征信记录受损,担保人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后续贷款;
- 法律诉讼风险,银行可通过法院起诉担保人,强制履行债务。
担保人如何应对?律师建议这样做!
主动沟通,争取缓冲期
发现借款人逾期后,立即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尝试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方案,避免被直接追责。核查担保合同条款
确认自己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若合同未明确约定,默认视为连带担保,责任更重!保留追偿权证据
即使代偿了债务,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讨已支付的款项,需保留转账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若银行存在违规催收或超额索赔,可委托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降低自身损失。
律师建议参考:
- 签署担保协议前,务必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自身经济承受力;
- 定期关注借款人的还款动态,发现异常及时止损;
- 避免为多笔债务担保,防止因连带责任陷入财务危机。
相关法条依据:
- 《民法典》第681条
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的,视为连带责任担保。 - 《民法典》第692条
连带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内主张权利。 -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
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名下财产。
小编总结:担保不是“人情债”,签字前需三思!
很多人因“面子”或“人情”轻易成为担保人,却忽视了背后的法律风险。一旦贷款逾期,担保人轻则破财,重则背负巨额债务,务必牢记:
- 明确担保类型,拒绝模糊条款;
- 评估自身能力,切勿盲目担保;
- 留存书面证据,关键时刻能自保。
贷款担保绝非儿戏,只有理性对待,才能避免“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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