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何在法院实现协议离婚
具体如何在法院实现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的,准予离婚”,是指协议离婚。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解除婚姻关系和在法院由法庭调解达成,法院作出离婚裁定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的法律结果都是解除了法定的婚姻关系。
实践中,我国人员流动情况非常突出,男女双方可能均不在所在地生活和工作也是普遍现象,比如,男女双方户口分别在和,但人却分别在或工作,如果按一般思路,双方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就只能回新疆或黑龙江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路途遥远并不现实。而其实协议离婚不仅仅是在民政局办理,也可以在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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