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该怎样维护权益
?提问:
两年前跟前夫签订了解除协议书,因为我们是没有的,我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但我们都签了名盖了手印,协议书上的内容主要是女儿给他,但女方可以每个星期探望3天,那是当时的协议,现在女儿两岁多,他竟然突然改变主意不让我见她,我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律师为您回答:
1、协议中对于孩子的约定是有效的。
2、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权,并由其支付孩子的。
追问:起诉了之后是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我,还是我可以探望孩子呢
回答:可以直接起诉变更抚养权给你。你单独起诉探望权也是可以的,但是就算判决下来了探望权也是难以执行的,所以,建议你直接收集证据起诉孩子的抚养权归你。
追问:为什么有协议书,起诉了,探望权会难以执行呢?
回答:不可能强制抢你孩子给你看吧!
追问:收集证据是要什么证据呢,他经济能力比我好,可以给孩子物质好的生活,可是他长期在外面工作,不在家乡,孩子在家乡跟她奶奶和跟我,我要收集什么证据呢
回答:他不适合照顾孩子,你有时间照顾孩子,等等,经济能力不是唯一条件,孩子归你抚养的,他要给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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