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有法律効力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书是有效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簿、;
(二)本人的;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应列明哪些内容
1、离婚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时间、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有配偶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书是有效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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