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了有效期多久
一、离婚协议书写了有效期多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就长期有效,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行为时,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去哪里的民政局办理
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即登记机关,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就长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现一方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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