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具体程序一定要经过哪些环节
一、协议离婚具体程序一定要经过哪些环节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的,应予登记,发给,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有哪些纠纷
1、协议离婚中纠纷的产生,大部分是因为一方事后在、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反悔,拒绝履行离婚协议而产生。还有利用一方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而另一方却出具了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蒙混过关导致。
2、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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