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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19)普法百科3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发证。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薄、居民身份证、《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签订可以反悔吗

1、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没有起诉立案前能否反悔

我们日常生活中,一方为了能够尽快离婚,往往会在会在和、债务承担方面作出一定的让步。但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作了离婚登记或是到法院,法院依协议进行调解离婚,才能生效,也就是说,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离婚和到法院起诉时,离婚协议书是对双方没有约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进行调解离婚,对原有的离婚协议书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进行分割。

2、在协议离婚之后能否反悔

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也就是我们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是法院裁判离婚之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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