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3.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手续办理的方式:双方可依法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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