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了,双方都同意还能重新写离婚协议吗
一、已经离婚了,双方都同意还能重新写离婚协议吗
签署完毕的离婚协定可以在特定情形下被重新审视或推翻。
关于离婚协议的详细解读,可以将其分为以下三大核心部分,分别是无异议程度的、对未成年权的规范以及针对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妥善处置等内容。
具体来说:首先,在某某夫妻二人达成协议决定离婚的那一刻起,他们便可以签署一份离婚协议。
在获得离婚证书之前,无论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推翻这份离婚协议;其次,有些情况下的离婚协议在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核,确认不存在违法元素之后,会被正式授予离婚证书。
在这种前提之下,这份已经获得了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再无权力对其提出质疑或修改要求;如果某离婚协议所包含的条款合乎现行,并且协议书所有签署人均同意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那么当事人只需要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递交申请,即可请求撤销原有的离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后反悔还能起诉吗
若签署协议时存在欺骗或威胁行为,便可请求撤回诉讼;而夫妻间签订的离婚协议,则建立在双方同意离婚的初衷之上,满载着双方之间真实可信的意见和态度,对于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协议的双方都得遵从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约定去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以及“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在协议制定出炉当时,存在欺骗、威胁等违法行为,否则对于的相关协议,不能被随意地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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