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一方不去办离婚证怎么办
一、签了一方不去怎么办
若配偶中有一方向推诿出席婚姻注册手续,将会导致无法顺利进行登记程序,因此可选择通过法院申请离婚审判。
在此过程中,原告需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但当被告的居所和常驻地点不一致时,需要将审判法院转移至被告常驻地点所在的法院。
当配偶中的其中一方离开本国居住地超过一年以上时间且未向法庭报告者,另一方有权向原居所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有两个当事人都长期离开本国居住地且未向法庭报告,则提起离婚诉求的一方可向被告常驻地址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签字了,然后就可以去自己去申请离婚吗?
1、签署后,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2、在正式履行离异程序时,当事人务必共同携带、簿、书等法定资料,以及各自准备好的若干张专属照片。
同时前往所在地所属的民事保护机构大厅进行业务办理。
3、在此过程中,需经由双方同时签字并捺手印确认,同时还需要就子女的归属、的分割处理等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及协商,以明确达成共识,随后需将离异协议亲手书写至民政部门提供的专用表格中,并再次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如此,一方可依法顺利完成离异手续的申请与办理工作。
若仅有个别一方前往,则民政部门可能无法进行相应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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