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后还可以起诉吗
协议离婚之后,便不能对“事宜”再行提起诉讼。
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均已依据法律规定领取了书,而这种基于双方当事人口头确认并公开表达的意愿,遵循合法程序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行为,如同覆水难收,无法转变为原始状态,因此,协议离婚之后,已婚人士不可再以“离婚事宜”为由,发起。
协议离婚后,对于双方达成的中所包含的财产问题,仍有权利提出申诉。
因履行协议引发的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将其诉诸于人民法院,请求对方遵守协议条款。
人民法院应在此类案件中予以受理。
如果经人民法院查明,协议当初是在该名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欺诈、威胁等不合理条件下签订的,那么该份离婚协议将被撤销;反之,人民法院将会判令另一方严格按协议约定的条文来履行他们的职责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后悔了,可以再起诉吗
在夫妻正式签署离婚协议后,若有任何一方选择后悔,那么仍然有机会提起法律申诉。
当婚姻中的双方在协议离婚以后,对于财产分配方案产生异议,并提出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时,家事法庭将会对此案进行受理。
在经过法庭严格的调查审理之后,如果没有发现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压迫等等不良行为的证据,那么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毫不犹豫地拒绝并驳回主张方的诉讼请求。
实际上,在我们中国现行的实际情况下,当签署离婚协议的夫妇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大多数情况下,民政部门都会要求他们双方就财产分割以及等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并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然后才能给予他们相应的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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