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吗
(2)申请。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有可以单方去领吗
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仅由其中一方单独进行的办理是不可行的,因为根据规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场。
具体的协议离婚流程如下所述:首先,
(1)需要准备离婚协议。
如有必要,男女双方必须起草并签署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该离婚协议应明确表明双方均是出于自愿而选择离婚,并且就包括子女的、财产及债务等所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
接着,
(2)需向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必须携带件、证明文件、书、签订好的书面离婚协议等必要资料前往民政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3)在申请日期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如存在任何一方并不希望离婚的情况,那么他或她即可前往民政部门撤销已经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专门设立的
(4)飞跃式的30天冷静期。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步,
(5)在第30天期满后的第31天直至第60天期间,男女双方还须再次亲自前往民政局提出领取离婚证申请以完成整个离婚过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经过已离婚生效,如果一方反悔怎么办法院还受理吗
若在协议离婚过程之中,任何一方对原先达成的离婚意见持有异议并做出反悔之举,那么,这一次的离婚行为将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对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产生了疑虑并且出现反悔的状况,那么,该次的离婚协议将被视为无效,不再具备法律约束力。
如果在经历了双方协商之后决定离婚的前提下,一方在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对此前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表达出了不解或反对的态度,那么,法院将会判定这样的财产分配协议并未生效,并且会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重新划分夫妻共有的财产。
当男方和女方在协议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对于财产分配方式提出更为合理和适切的请求,试图调整或者撤消原有的财产分配协议,法院将有权利受理这些诉求。
经过法庭的审慎审理,如未能发现设立财产分配协议时存在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情形,法院应依据法律不予支持此类诉求,依法驳回相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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