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准备什么证件
一、协议离婚应准备什么证件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彼此婚姻关系时,需要携带以下必要证件:首先是结婚证明文件;其次为各自的证明资料,亦即户口本;最后则是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也就是身份证原件。
在准备好这些基础文件后,离婚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授权机构中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上述所有文件以及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的。
紧接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仔细审查并确认真实性之后,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则需要等待自申请日起满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方可正式办理。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应当在哪里办理,协议离婚会经过哪些程序
拿着你和你另一半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还有你们俩签过字的那份离婚协议书,直接去你家或是他家所在的那个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离婚就行了。
不过呢,有时候也会碰到点小麻烦,比如你们俩现在不住在,而是跑到了别的地方住,那这个时候,可能你想去的那个民政局就不会给你办离婚了。
再比如说,那份离婚协议书可能没写清楚,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得包含同意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这几个主要内容才行。
记住哦,不是说你得回当初发给你结婚证的那个民政局才能办离婚。
1、想离婚的话,先看看自己在哪儿,然后按照这个地方来找对应的民政局;如果你们俩商量好了要离婚,那就得去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可是个大事儿,不能随便让别人帮你办,所以你们俩得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不能找人代替。
2、民政局会仔细检查你们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证件,看有没有漏掉什么东西,还会问你们一些问题,看看你们是不是真的愿意离婚,还有就是关于孩子、财产、债务这些事情,你们俩是不是已经商量好了。
3、如果民政局觉得你们俩确实是真心想离婚,而且关于孩子、财产、债务这些事儿也都商量好了,他们就会给你们办离婚手续,然后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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