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
一、关于的规定
在合法的前提下,如若夫妻二人达成了离婚共识,他们应签署书面的,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这份离婚协议应该详细列举出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也需针对包括子女抚育、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各项重要事宜进行充分磋商和商定。
自婚姻登记机构接受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在30天内,如有任意一方不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仍可向该机构撤销该离婚登记申请。
当这30天期满过后的同样一段时间里(也是30天),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回到婚姻登记机构重新提交领取书的申请;如未按期递交申请,则被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民法典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具体规定有哪些
只要你想离,随时都能去递交诉状。
要是有纠纷了,也别慌,先让有关组织协调下,实在不行再告到法院去。
到了法庭,法官会先帮你们调解,但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调解也没用的话,那就只能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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