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医疗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造成医疗费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尚未确定之前,医疗费用的垫支责任通常由交通事故中的各方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者承担。当然,如有特殊情况,亦可由公安机关指派的一方先行垫付。待责任明确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担。若交通事故责任方拒绝支付或暂时无力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公安机关有权暂时扣押该起交通事故所涉及的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二、交通事故住院医疗费全报吗
若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他人受伤需要支付医疗费用,并不总是能得到全部赔偿。针对此种情况,受害方有权选择向人及所属保险提出诉讼,主张获得所有额;此外,亦可提供帮助,前提是所用药物属于医保范畴之内。
保险公司对于赔偿金额设有上限。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由车主陪同前往保险公司进行详细的赔偿计算,并由保险公司在强制性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其中,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人民币1万元,死亡或伤残赔偿额度为人民币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如肇事车辆还投保了,则应在该险种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若仍有不足之处,则由肇事车主按照其责任比例进行补充承担。
三、后谁出医疗费
在明确了事故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倘若由于交通事故而引发人身损害,那么在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尚未得出之际,受害人有权向相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立即向肇事汽车方面筹集足够的医疗救治经费。倘若不幸因本次事故而导致医疗费用以及救援工作所需费用出现紧缺现象,则可以考虑寻求交警部门的协助,对车主强制追缴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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