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对交通事故负责,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误工费
一、如果双方都对交通事故负责,是否需要承担对方的误工费
在处理涉及责任的问题时,如果裁定双方均负有责任,则理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误工费用。
在这种情形下,裁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并不意味着各自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是将双方的所有损失汇总计算,然后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担。
通常来说,主要责任人应当承担70%至80%的责任,次要责任人则负担剩余的20%到30%的责任。
当难以明确主要与次要责任的划分时,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对于对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时间价值,亦可视为一种损害结果,理应用作总损失的一部分,由各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案件是否可以在保险的住所起诉
针对交通事故的诉讼通常可于行为地以及被告住所地的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因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其中侵权行为地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地及侵权结果发生地)”。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纠纷归属于侵权案件类别,故而适用上述法规的规定。
无论是事故发生地还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拥有相应的管辖权,当事人只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作为诉讼地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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