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可以更改内容吗
一、可以更改内容吗
说到这个,咱们得知道啊,有些地方是可以调整和改变的。
具体情况嘛,得看具体问题咯:首先呢,如果说这对夫妻还没来得及去把那个领回来的话,那这时候他们签的那份其实还不算真正有效哦。
只要其中有一方愿意跟另一方好好商量一下,找到一个大家都满意的解决方案之后,那这份离婚协议当然也是可以做些小调整的啦。
其次呢,如果这对夫妻已经顺利地把离婚证给领了回来,那么这时候那份离婚协议就已经算是正式生效了。
不过呢,关于协议中的人身关系部分,那可是不能随便改动的哦;但是关于财产分配方面,倒是有几种情况是可以做些调整的:
(1)如果有一方觉得自己在离婚过程中还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于是就跑到法院去告状要求重新分割这些财产,经过法院审查确认这些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时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这些财产自然也就可以重新分配了。
(2)如果有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甚至还伪造想要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话,那这种情况下,被侵犯权益的一方也有权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3)如果有一方在离婚后的一年之内对于的结果不太满意,想要更改或者撤销原来的分割协议,并且在这段时间内发现对方确实存在着威胁、欺骗等不良行为的话,那他/她同样也有权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上写欠女方100万
根据咱们国家相关,假如你的离婚协议书上头有约定了欠款没有按时归还给人家,那是完全可行而且合法的,你大可直接去法院起诉来解决这个问题。
假设是对方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才想延迟给钱的话,那么你们两个人可以再商量着签个新的还款协议。
但是,要是这笔债务原本就是你和你前任配偶之间的个人债务,哪怕这笔债是在你们俩期间欠下的,那也得在离婚之后由他自己全权承担换债任务哦!反之,如果这笔债真的属于你们夫妻俩的共同债务,那就得看你们离婚时候的协商结果以及对债务的约定或者规定来决定到底是谁来承担这笔债务啦。
离婚的时候,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都得先商量好;如果商量不好,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性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做出最后的判决。
对于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等,这些都是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的。
夫妻共同债务嘛,当然要大家一起来还咯。
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债或者财产已经各自归为己有了,那就得由你们两个人商量着怎么还债;商量不好的话,那就只能由法院来做最后的判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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