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吗
一、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吗
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出席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如期赴约,离婚登记便无法顺利进行。
若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无法同时出现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流程,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
具体操作步骤是,向法院提交涉诉离婚的相关资料,待法院正式受理立案之后,耐心等待法庭安排开审日期,并在此次审判中通过法官最终裁决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只签协议有效吗
仅签署离婚协议尚不足以使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唯有在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方能赋予其此项效力。
我国相关法律规明确指出,若夫妻双方皆已达成自愿离婚的意愿,则应制定书面离婚协议,并由委托方本人亲自赴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报手续。
此份离婚协议之中,必须载明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声明表达与对于子女抚育问题、财产处置事宜及债务清理等议题的协商一致性意见。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