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协议离婚的程序
一、夫妻间协议离婚的程序
关于夫妻结伴的罗列如下:首先,配偶双方面对面地商讨并达成共识,有关于子女抚育、资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事宜的具体解决方案;其次,填写并签署;再次,两位当事人将一同前往其中一位常驻区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最后,在度过三十日的冷静期后,两位需要亲身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领取书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状态中是不是能协议离婚
在正式启动之前,当事人可自由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夫妻双方将共同参与并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同时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经过整整三十天之后的第三个三十日内,双方都有义务亲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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