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申请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启动依法程序前,首要步骤便是提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以确保整个协议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
以下为您详细列举需准备的资料:
1、身份证明,根据不同的居民类别,所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亦有所差异。
(1)对于中国大陆公民而言,需提供本人的簿以及身份证;
(2)华侨人士则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永久居留证(即俗称的“绿卡”);
(3)居民需提供香港、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居民同样需提供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对于外籍人士,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书原件。
3、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自提交两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的;
(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离婚冷静期适用协议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事务处理阶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在离婚机构收讫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如有任一方当事人不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均有权向离婚登记部门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书面申请。
该条款所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书的颁发手续;若未能按期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为已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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