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悔后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后悔后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反悔期为一年,仅限于此范围。
若协议离婚后双方就财产分配有异议,需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
“一年”之计算时限始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之日起。
超逾一年后,不予受理。
如若双方已自愿在婚姻登记处办理,而事后对财产分配问题有疑虑,欲请求更改或废除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将予以受理。
原因在于,婚姻登记部门仅对协议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无法保证其合法性,故提供司法救济渠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后后悔,能撤销离婚协议吗
离婚后,若一方后悔,则一般不能自行撤回离婚协议。
然而如存在欺诈、威逼等违法情况,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法院会依法受理并予以审查,若经查证对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确实有欺骗、压迫行为,法院将有权判决撤销离婚协议或者对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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