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冷静期一方撤回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冷静期一方撤回怎么办
在离婚冷静期内,如对方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或冷静期满后未申请离婚证,超过时限视为放弃;若其改变主意,表明双方未能就离婚达成共识,此时欲达成协议离婚,须再次遵循程序,经历新的冷静期。
在具备充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无需征得对方同意。
在婚姻持续期间均可修订,故在冷静期内仍属婚姻存续期间,仍可对协议书进行调整。
若在此期间遭受,应立即报警并就医,保留诊断证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书问题怎么写
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的处理,可经双方自愿商定,如协商一致,可按照达成共识的协议撰写相关条款。
依照法律规定,离婚后,若未满两岁的儿童,应优先考虑由母亲;对于两岁及以上的子女,如其父母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将由依据实际情况,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首要原则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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