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三十天后多久可以离婚
一、冷静期三十天后多久可以离婚
度过了整整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后,你得记住啊,在离婚冷静期结束的那一刻起,去办离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是正当而有效的。
不过要是超过了这30天,你们俩都没去申请登记离婚的话,那就等于是撤销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如果你们还是想解除这段婚姻关系的话,那就得再去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再次经历这个离婚冷静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一个月冷静期到了没去多久过期
离婚冷静期的30天时限一旦期满,另一段为期同样为30天的期限将随之过期。
倘若超出了这个期限仍未提交颁发离婚证书的申请,那么这一离婚登记申请将会被视作自动放弃并予以撤回。
当夫妇二人在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之后,从他们收到离婚申请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在接下来整整30日内,如果其中任意一方对离婚有了新的考虑或者感到后悔,那他(她)们都有权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撤消这份离婚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不去会失效吗
当离婚申请的冷静期历经整整三十天之后,倘若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没有去领取离婚证,那么该项申请将会自动失效。
而如果想要再次提出离婚申请,则需按照新的冷静期时限进行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若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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