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怎么申请撤销
一、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怎么申请撤销
在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协议双方应共同赴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若有其中任意一方表示不愿离异,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注册申请,在此种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会为其颁发离婚证书。
在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如仍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则可通过向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离婚判决。
只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夫妻关系已严重破裂,且经由人民法院调解无果,那么该院便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许其夫妻双方离婚的裁决。
若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有一方明确表示反对,民政部门将会撤销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异地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是的!据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讲过,如果夫妻俩想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话,那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就得先等上整整30天才行~这个时间就是要让你们俩有充足的时间来好好想想,仔细权衡一下自己的决定,尽量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后悔莫及。
在这个宝贵的30天里头,只要你愿意,都还能随时撤销那个离婚申请!假如过了这段时间后你们还是觉得非离不可,而且也已经商量好了所有细节,那么就可以去办离婚登记手续,这样一来,你们的婚姻关系也就正式结束咯。
三、冷静期一个月后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在一个月的冷却时间过后,能不能在别的地方搞定离婚?其实啊,这得看具体的状况以及规则如何了。
比如说,如果里面已经说了冷却期限一过就可以跑到外地去办离婚手续的话,那你们当然是可以这么做。
但是,还有另外一些情况,比如某些行政或是法律程序上有写明冷却期一过还得在原本的地方把手续都做完才行。
所以,我觉得最好还是在冷却期限到期之前先找相关的部门或者请教专业人士问清楚到底要怎么操作,还有有哪些步骤。
希望这下子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解决困惑!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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