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冷静期改成60天了吗
一、天津离婚冷静期改成60天了吗
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为三十天并非六十天。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指的便是这三十天的周期。
在实践过程中,在申请离婚至最终领取离婚证书之间,客户实际上所需经历的整个流程可能达到或超过六十天。
这主要是由于在提交离婚申请之后的第一个三十天被称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撤销其离婚申请。
而在冷静期结束后的另一个三十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若未能在该三十天内提出离婚证书申请,则将被视为已撤销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没到可以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亦被称作离婚思熟虑期,乃是根据离婚自主原则创设出的一种制度设计,其初衷在于为缔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提供在自发提出离婚申请之后的一段特定时间段内撤回该申请的可能性,从而使他们有充足的时间来冷静地审视自身的决定并做出最恰当的选择。
按照相关的要求,办理时必须经历冷静期所设定的期限,并且领取离婚证书同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进行办理。
因此,在冷静期尚未结束之际,任何形式的离婚登记都是不被允许的。
三、调解离婚有冷静期吗
在经过法院的调解后,离婚流程中并无冷静期的存在。
法院在处理涉及到离婚的诉讼案件时,若经由两个当事人的友好协商,可能会设立一段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
这并非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必须进行的程序环节。
当婚姻关系中的夫妻达成共识,他们完全有权通过法院的调解,以协议的形式达成离婚的目的。
在此种情况之下,冷静期将不会成为必要条件。
因此,通过法院调解实现离婚的路径可有效避免冷静期中可能出现的诸多复杂问题和困扰,进而实现迅速解除婚姻关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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