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一、青岛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离婚冷静期有短的30天,还有长的最多能达到60天。
1.首先从你们俩去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那天开始算起,30天以内。
在这期间内,要是哪一方后悔不想离了,想要撤回申请的话是完全可以的。
2.如果你们两个人在这30天里都没有想好要撤销,那就意味着从第31天开始,还要再等上30天才能够拿到。
如果有一方在这期间整整30天里都没出现过或者提出过撤回申请,那样就是默认他们已经同意离婚了。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一方在这整整的30天里都没有亲自来领离婚证,那也算是自动放弃了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间可以重新提交材料
关于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后的这30多天里是怎么回事,其实这段时间你就不用再操心了,什么都不用做。
如果咱们的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之后的话,你和他俩就要一起去民政局一趟,把这个离婚证领回来。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得明白,从机关接到你们这个离婚递交申请的那一天算起,整整30天之内,要是任何一个人觉得不想离婚了,那就赶紧去登记机关撤销这个离婚登记申请。
等过了前面说的那个30天以后,接下来的30天里,你们两个人要亲自去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如果不去申请的话,那就相当于自动撤销了这个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过了30天可以撤回
在经历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后,男女双方得再次回到之前申请离婚登记的那家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如果有一方没有亲自跑去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的话,那他/她的行为就相当于撤销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假如说,双方都愿意主动跑到婚姻登记处申请下发离婚证书的话,经过审查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给他们进行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不过万一俩人在离婚过程中产生了比较严重的纠纷,也完全可以直接向提起诉讼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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