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申请程序怎么走
一、协议离婚申请程序怎么走
首先呢,你得和另一半商量好要离婚!然后你们两个人各自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证这些东西是必须滴,接着就是签个叫做《离婚协议》的文件儿,这可是很重要哒!搞定这些以后,就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这儿有专门的窗口提供服务的哟~在这里,你们需要填一份叫做《离婚登记申请书》的表格,别忘了看看注意事项!
接下来,民政局那边会有专人审核你们的情况。
如果他们觉得没问题,就让你们领一张《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这是表示你们的请求已经被他们接受了。
然后呢,就是大家都关心的“离婚冷静期”!需要注意的是,从你们提出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30天内,只要你们还有一个人没有同意离婚,那你们还是不能离掉喔!
等到30天的冷静期过去之后,如果你们还想离婚的话,可以再跑到民政局来。
这时候,你们需要把之前的那些证件带上,并且再次提出申请。
但是要是你们没有准时过来,那就视作你们主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喽!
当你们再次提交离婚申请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再次审核你们的资料。
如果他们觉得这次没问题了,就会按照规定给你们发放《》!这样,你们的就正式办理完毕咯!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需要第三方在场吗
离婚协议可能不用让其他人来瞎掺和!只要你和你的伴侣私下商量好并亲自去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这份协议就立刻生效咯,根本不需要第三者在场见证或是给出同意或者签字这种面子工程。
当然,这里面说的“第三方”特指那些没有实际特殊原因,却在你们的离婚协议里被牵扯到的人哟~至于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嘛,除了一些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对受赠人或者是你们两个孩子的安排之外,别的那些有关于第三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我们都认为它们是无效的,而且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更改是要去处吗
离婚协议变更的话其实是不用做公证滴。
要是你们还没办完离婚手续的话,那就自己商量着改变离婚协议上的内容就行了。
离婚协议做公证什么的就是为了证明你们当初签这份协议的时候是真心实意并且合规合法的。
但是呢,离婚协议要想真正有效,这个公正可不是必要条件!中国的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协议非要经过公证才能生效滴,所以也不用特地跑到公证处去弄这玩意儿。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来看,离婚协议就是指那些马上就要离婚的小两口们在纸上约定好关于财产怎么分、孩子谁来照顾和看望、另一半要给多少还有孩子怎么算等等这些事情的书面文件。
离婚协议得用纸质的,然后两个人亲自签名,再经过或者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批准盖章,这样它才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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