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二婚但是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一、我准备二婚但是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若您在办理时不慎遗失了离婚证书,建议您首先尝试申请办理离婚证的补发手续。
具体而言,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发离婚证或是获得加盖有“查档专用章”字样的婚姻状况证明。
在完成并准备再次步入婚姻殿堂之际,领取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是必要的。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中国大陆境内地居民在办理再婚登记时,必须向有关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双方的簿、;
(2)由本人亲自签署的声明书,明确表示自己未曾有过配偶,并且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的血亲关系,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当事人须提交三张尺寸为2英寸、近期拍摄的半身免冠彩色合照(可在现场进行拍摄);
(4)对于已经离婚的人士,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或经裁定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文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簿、;
(二)本人的;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离婚案中的调解有什么内容和要求
离婚调解的具体内容主要包含三个关键要素:其一为涉及是否赞同离婚的决定,其次是对于财产的具体分割事宜(其中包括债务负担的责任划分),最后则是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育方式以及相应的用支付问题。
针对每一种情况,我们可以分别探讨如下几点:首先,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坚决反对离婚,并且拒不接受离婚的主要原因在于对现有情感关系及其所构筑的家庭生活的深深眷恋与挽回,那么本次婚姻纠纷案以相互妥协达成对夫妻双方均有利的协议离异的可能性便相对较小,此时,律师在调解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亦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体现;如果其中一方仅仅是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权益或者希望获得孩子的而拒绝离婚,那么经过律师的耐心调解,最终达成的可能性仍然相当可观;再者,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离婚,且并未子女或者对于子女的权归属问题并无异议,仅因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时,通过律师的专业调解,实现协议离婚的成功率无疑将达到最高水平。
三、女方下落不知踪影,怎么判决获得费
若支付抚养费之一方因失踪而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则需将未成年人的抚养权交由另外一方行使;在这段期间内,未找到支付方之前的抚养费需由自行承担,待失踪人员出现之后,方可要求对方补缴相应的抚养费。
离异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如若有一方未能履行该责任,即构成违法行为。
若未支付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
离婚后,由其中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对其所需的生活费及费承担部分或全额的支付责任,具体的费用数额与期限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1)若一方因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无法取得抚养费,则可用其财产来抵扣子女抚育费。
(2)若一方拒绝遵守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也应积极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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