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鉴定不服怎么办?
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进行鉴定,但有时候,我们可能对鉴定结果不满意,那法律鉴定不服怎么办理呢?别着急,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解决方案:
- 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你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 申请补充鉴定:如果你认为鉴定意见存在遗漏或者错误,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提出补充鉴定的申请。
- 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如果你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 申请复议:如果你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对公安机关的鉴定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小编总结:
如果你对法律鉴定结果不服,可以通过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依法依规进行操作,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鉴定不服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