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一个月就彻底离婚了
一、冷静期一个月就彻底离婚了
当你的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你和你的伴侣就得在接下来的整整30天里,一起去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
不过要是你们其中有一个人没有出现或者是过了那个时间点才出现的话,那这就意味着你们其实已经撤销了离婚申请,所以说你们的婚姻关系还是需要继续保持有效。
然后咱们来说说的那点儿事。
跟不太一样的地方在于,这里可没有什么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之间的矛盾真的无法调和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任意一方想结束这段婚姻,他们随时都能直接去找人民提交离婚诉讼。
然后法院那边也会先来个调解看看,但如果这个过程失败了,而且你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那么法院最终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定。
所以虽然你们经历了漫长的“离婚冷静期”,但是这一个月过去以后并不会自动给你离婚。
相反的,在协议离婚的场景下,当你们经历完冷静期后,你还需要和你的另一半再次一起来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书,这样才有可能真正的办妥。
然而诉讼离婚的话就不需要受这个冷静期的限制了,一切全凭法院根据你们的具体状况判断是否应该同意你们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在协议离婚中,确实存在一个月的冷静期。当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任何一方有权对离婚反悔,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过了一方去拿离婚证可以
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夫妻双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即通常所说的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证书的领取手续。
若是在此期间任意一方未按照约定共同前往,或者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再行赴约,那么该行为将被普遍视作双方共同撤回了离婚申请,婚姻关系仍然得以维持。
仅有单方面的意愿并不能够顺利地领取离婚证书,必须由双方同时在场并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即便已经度过了冷静期,仍需双方齐心协力来完成最终的离婚证领取流程。
三、离婚冷静期属于行政行为
离婚冷静期,作为行政机关在处理夫妻协议离婚进程中所设立的一项程序性条文,显然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行政程序行为。
该项制度主要由婚姻登记机关加以实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政部门,旨在为那些有离婚意愿的夫妇提供一段时间来深思熟虑,从而防止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进而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从本质上讲,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对婚姻登记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责时所采取的一种具体手段,具备了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离婚冷静期对于维护家庭和睦有着重要作用,但它并不能直接干预或者决定离婚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当涉及到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况时,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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